2021年2月2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该案被告人慕某此前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并吊销驾驶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仍不吸取教训,再度无证醉酒驾驶。最终,长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慕某拘役五个月又十五日,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