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1年11月,北京市为期三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就将到期。届时,两百多万辆“超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我的看法: 1、循序渐进,慢慢淘汰,到期后,不要一刀切,减轻了执法成本,满足基本民生。 市场上的存量二轮电动车,慢慢会自动淘汰。 2、个人觉得,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是个不错的想法,应该探索。 3、发展到一定成后,长期牌照的二轮电动车,也要提前管控。 4、电动车的研发和规划要紧扣国情。欧美流行的电踏车,不一定适合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比如我们载物、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