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张志超表示,感谢律师、媒体以及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好心人这么多年对自己的关心和支持。这个案子结束后彻底重新开始,安心工作。他表示将会把这笔钱交给母亲。2005年1月10日,山东临沭第二中学一名女生被奸杀,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被认定行凶杀人,随后张志超被判无期徒刑。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案再审被宣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