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免责承诺书”有效吗?《民法典》143条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506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这样的免责条款无效。 就算签了这些“醉酒免责条款”,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因签订条款而免责。 下面这四种劝酒情形,一定会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2、明知对方不能饮酒,身体对酒精过敏等状况,但仍然劝其喝酒;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在一旁的朋友没有选择照顾你,将你安全的送回家中等安全地方,一旦发生意外,一样要担责;4、酒后驾车不劝阻,看到朋友酒后驾车,一定要加以阻拦,否则,出现车祸,你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所以,我在这里倡导大家:拒绝劝酒!拒绝过度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