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一男子酒驾径直撞向白色SUV,经过交警检查,酒驾男子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然而作为驾驶员的他并不是车主,原来车主随行喝酒也在车内。车主提供交通工具,放任喝醉的朋友驾驶车辆,属于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