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郑州各大药房发布了《关于加强郑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通知印发之日起,郑州市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必须对购买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对不落实的企业将列为失信名单和重点飞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