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号,西安市出台《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于在西安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在2020年9月25号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相应标准来执行,在2020年9月15号后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设备,依据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