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关锁国 从乾隆二十二年(1757 年)起, 清朝政府鉴于国内人民与外国的人交往日益频繁, 担心交往的扩大会给自己的统治带来威胁, 开始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 政府一方面限制中国人出洋贸易和居住, 严格控制出洋船只的大小与装载货物的品种和数量, 以及水手和客商的人数,另一方面还规定了严格的往返期限。 中外贸易活动只限于广州一个口岸通商, 外商的贸易及其他事务的交涉, 都必须和清政府特许的行商进行, 不得和官府与民众直接交往。 外商在华必须住在城外指定的商馆,不得擅自出入。 对外贸易的品种和数量也有相应的严格限制。 清政府的闭关锁国的政策, 窒息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航海事业, 妨碍了中国向西方学习先进的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 对国家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自此中国与西方的差距越拉越大。 鸦片战争以后,列国打破了中国的国门, 闭关锁国的政策被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