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江西杀3人嫌犯曾春亮一案在江西宜春丰城市看守所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据受害人家属康先生透露,曾春亮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他很平静,对自己的生命也很漠视,其对家里造成的痛苦是一辈子的。康先生表示,今日曾春亮家属也有出席宣判,但事发至今,未有家人出面赔礼道歉,对方连一个态度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