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 北魏孝文帝统治时期,在各种有利改革的形势下, 孝文帝与冯太后共同推行了改革。 改革的第一个阶段始于太和八年(公元484年), 主要是变革政治经济制度; 第二阶段始于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 着重变革鲜卑族的社会生活习俗。 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整顿吏治,全面实行九品中正制和贡举制,选官任人注重才干。 二、釆纳赵郡汉族大族李安世的建议, 颁布均田令。 三、接受陇西汉族大族李冲的建议,废除宗主督护制, 实行三长制,三长的职责是核定田亩、户口, 收取赋税和征发徭役。 四、改变过去赋税征收的混乱状况,实行定额的租调制。 五、迁都洛阳。 六、禁胡服,断北语,改籍贯,改姓氏,定姓族,提倡胡汉通婚。 七、改变官制和刑律。 八、尊孔尊儒,兴复礼乐。 改革加速了北方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 使他们由游牧经济迅速转变为以农业经济为主, 北魏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