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杨先生购买了位于西安市凤城六路惠风壹品小区的房子,今年1月初,开发商西安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业主于1月8日-1月10日收房,收房当天,业主才知道物业公司发生变更。2021年1月8日上午,小区门口数十名业主因物业变更等问题未收房。购房合同上写着,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浙江保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但现在实际收费的物业为陕西惠之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另一位业主说,变更物业的消息从未有人通知过他们,而且今天来收房时也不能先进小区看房,必须交了钱、办完手续才能验房。开发商工作人员说,因原物业提出撤场,所以变更了物业,变更消息此前有登报公示,但不清楚是否有通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