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小文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20年6月4日,保安李小文持刀在校园内砍杀毫无自卫能力的学龄前儿童和其他教师等共41人,致1人重伤二级、7人轻伤一级,23人轻伤二级,10人轻微伤。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小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小文不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