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修订,这些规定与您的宅基地密切先关,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要符合 “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一级政府规定的标准,超出部分既不能确权也不能在征地时获得相应补偿。 第二,宅基地上建房,要先取得规划许可;取得规划许可后,再向农业农村局申请用地许可;最后凭借规划许可和用地许可办理房屋产权证。 第三,宅基地建设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如果占用一般农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以“出卖、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将不会获得批准。 欢迎收看本期视频,关注我,一起了解土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