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讨论决策程序是党内法规规范的重要内容。党章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一、地方党委会全会到会人数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是半数为通过。二、党委会会议到会人数为半数以上,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是半数为通过。三、党组会议到会人数为半数以上,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为半数以上。四、党支部党员大会实行“两个半数”的原则: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