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接到一则咨询,一位初入职场的女生,在工作日遇到姨妈探亲,痛得不行,于是电话请假后,当天就没去公司上班。第二天公司以她不能吃苦耐劳为由,按照管理制度罚款200元。 她的问题是:大姨妈期间请假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吗? 当然。我国对此有相关法律规定,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规章里也有相应的关怀。 但真遇到这种问题时,诉诸法律可能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