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郑某某涉非法狩猎罪一案。 6月18日,男子郑某某于禁猎区、禁猎期非法捕捉“癞疙疱”45只。 经鉴定,这45只“癞疙疱”均为中华蟾蜍,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鉴于郑某某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诚恳,且所捕捉的45只蟾蜍已放生。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没收作案工具手电筒一把,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