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傍晚,江西高速交警在大广高速遂川江大桥(吉安市境内)附近,发现一名男子在应急车道步行。男子姓张,是吉安市泰和县人。20天前,张某与妻子吵架,身无分文又急于回家的他,决定徒步从打工地深圳走回老家。民警发现时,张某已经走了20天近500公里。民警对张某违法上高速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驱车将其送回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