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就两岸政党交流、两岸军事互信和两岸文化往来等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据悉,施正屏间谍案已经作出判决,请发言人予以说明。朱凤莲回答,据了解,11月24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施正屏间谍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施正屏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施正屏的各项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