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中旬,彭某以800元的价格购买了30余棵香樟树,随后在未经林业部门许可、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上山分两次共采伐香樟树25棵。但令彭某没想到的是,这25棵树木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香樟。最终,彭某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行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