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第51条: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照护保障体系,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 这咱们说的未来“六险一金”多出来的一个险种啊,就是长期护理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