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11月20日上午,江门市蓬江法院公开宣判首宗“楼霸”涉恶案件,江门市凤山水岸二期誉城小区物业部经理、主任等3名被告人滋扰、阻碍其他搬运人员或者业主搬运,强迫业主选择特定搬运队从事搬运业务,致使业主的装修成本抬高而遭受经济损失,涉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最低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钟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