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华镇,位于大竹县县城北部,距离县城12公里,面积59.2平方公里,是2004年2月6日由原余家、月华两个乡合并而成,合并后乡政府办公地点设在原余家乡办公楼,位于余华乡街道高峰路33号,2004年4月10日经大竹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12个行政村,108个村民小组;一个月华场社区委员会;明朝时,月华镇所在地为一个寺庙。清朝时,人渐多起来成集场,民国时,在月华乡所在地设镇。2004年2月,原余家乡和原月华乡合并而成余华乡。2006年,县委、县政府命名余华乡为“禽业产业示范乡”。2007年,被命名为省级特色文化艺术之乡。2008年,又更名月华乡。 2015年3月,省政府批复撤销月华乡设立月华镇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