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的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如今二审判决结果出现反转!在一审中,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参考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认为洪某向该行偿还的借款应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利息和逾期利息,即15.4%,而非平安银行主张的年化利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