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全省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指导意见》。自2020年12月1日起,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可以免费乘坐全省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免费对象中的现役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义务兵)和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参照现役军人享受乘车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