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前没有进行病史询问,出险后属于未如实告知吗? 原告于2019年3月26日投保了被告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约定如被保险人在投保180天后发生重大疾病,将按照条款支付保险金,其中保险金额为30万元。 2019年11月27日,原告在上海打工时因出现妇科症状就医,住院后妇科医生请血液科协诊后确诊为骨髓纤维化伴髓样化生。 原告于2020年1月份向被告申请理赔,被告在2019年3月份划扣了第二年保费9,550.34元之后,于2020年5月9日表示拒赔和不退还保费。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被告保险公司争辩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在投保单第四部分告知事项中故意隐瞒其在2019年2月18日体检发现"贫血、白细胞增高"等血象异常现象,及骨髓形态学检查"骨髓增生活跃,粒系增生,未给予特殊治疗"的事实。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实属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