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曾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2005年2月,被警方认为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次年,山东临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2020年1月被判无罪。10月20日,张志超到临沂中院领取332万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