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登记许可证,改为备案。取消复混肥、掺混肥、大量元素水溶肥等7类肥料登记!国务院发文,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取消七类肥料登记证的产品有:1、含大量元素水溶肥。 2、中量元素水溶肥料。 3、微量元 素水溶肥料 。 4、农用氯化钾镁。 5、农用硫酸钾镁。6、复混肥料 。 7、掺混肥料这七种肥料产品登记,改为备案,证明国家在简政放权,有利企业的发展,有利于降本增效把精力、财力投入到肥料的研发创新上,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技术服务。但是,虽然国家取消的办理这其中肥料登记证审批手续,包装袋子就不在出现肥料登记证的字样,但是以上七种肥料的执行标准是不变的,产品技术指标与质量必须按国家执行标准来生产。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部分肥料产品备案制度,建立网上备案平台,对不按要求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