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0月9日,宜宾筠连县法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拘役三个月,责令在筠连县境内增殖放流相应鱼苗至少2000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