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中午,广西阳朔县福利籍男子倪某某与其老乡谢某某在平乐县沙子镇吃饭饮酒后,到沙子镇一农资店购买肥料,期间酒后撒泼,要求老板按照他们提出的无理价格将肥料卖给他们。老板刘某某严词拒绝后,两人认为丢了面子恼羞成怒,以言语相威胁,继而变本加厉趁着酒劲合伙对刘某某进行殴打。 接警后,平乐县公安局沙子派出所联合特巡警突击队将酒后滋事的倪某某、谢某某二人抓获。 经询问,二人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平乐警方依法对倪某某、谢某某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