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包括自媒体帐号、网上店铺、网游装备、虚拟货币等,它们基于网络产生,能够实现网络交易变现,具有经济价值。 《民法典》第127条明确提出了对网络 虚拟财产 要依法进行保护。 《民法典》将虚拟财产概念 纳入立法层面,这是对互联网时代 新出现的虚拟财产现象 的确认,为今后的立法、司法实践打开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