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程序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