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至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何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是周至法院“三步走”集中打击拒执犯罪机制运行以来判处的第22例拒执犯罪案件。2018年,周至某厂诉何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判令何某某限时返还原告7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执行期间,何某某恶意隐瞒所得款项,拒绝如实报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恶劣,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何某某于2019年10月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提起公诉。2020年9月,周至法院依法对何某某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