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分五个部分,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 而这五个部分中,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全部都是我们被征收人自己私有的。社保费是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单独列支,虽然这钱通常不经过我们的手,但都得用到我们被征收人的身上。 此外,就是土地补偿费了。土地是村集体所有,我们农民有的只是使用权,所以根据《村委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需要村民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