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魏某廷等九名人员在宁德市某小区,依托“借贷宝”网络借贷平台,形成实施“套路贷”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仅5个月时间,该犯罪集团向800余名客户累计放款405余万元人民币,收回550余万元人民币,共非法获利147余万元人民币,并造成被害人损失。蕉城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