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10多天的试行之后,18日下午,济南交警支队发布通告,明确自8月24日起在济南泉城路正式实行分时限行措施。在工作日19时30分至24时,休息日及节假日上午11时至24时,禁止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在内的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具体如下: 一、工作日19时30分至24时,休息日及节假日上午11时至24时,泉城路禁止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在内的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应急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及公交车除外。 其他时间,车辆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二、必须经泉城路通行的驻区车辆,按照规定报备后通行。 三、对违反规定驶入泉城路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8月24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