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常熟莫城街道蔡家浜新村,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一名12岁男孩擅自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撞倒了一名2岁幼儿,导致对方小腿骨折。事后,民警对双方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警方认定,肇事男孩及其监护人,受伤幼儿及其监护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