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的负债,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认可的部分,只要证据充分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个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有相关规定,那么如果夫或妻一方对外提供担保,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夫或妻一方需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下,配偶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