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主要法系。由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文明起源和发展进程不同,历史上出现过较多的法律体系,例如民法法系,普通法系,中华法系,自然法,宗教法(教会法,印度法,耆那教法,哈拉卡,沙里亚法规),罗马法,社会主义法系,成文法,习惯法,索马里判官政治,成吉思汗法典,等等。目前在法律界经常讲的五大法系分别为民法法系、普通法系、习惯法、宗教法和混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