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边有人失踪,只要报警求助,警察都会第一时间处理警情并帮助查找。如果只是普通的人员走失,不属于案件也就不会立案。如果帮助查找后出现了失踪人员疑似被绑架、伤害、身亡等情况,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因此,公安机关处理求助类警情和立不立案并没有关系,之前媒体报道的警方对青海失踪案不予立案,纯属不良媒体报道,误导民众。在这方面,江苏规定的比较细致。江苏省公安厅发布的《人员失踪警情处置现场执法标准》中有明确规定:有警必接,对人员失踪的求助或报警,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受理,不得拖延、推诿;有警必查,失踪地点不明或不在本辖区的,受理公安机关应当开展初步调查,查明失踪地或根据报警人陈述的失踪地移送管辖公安机关;失踪地无法确定的,由失踪人员最后居住地派出所负责查找,移送情况及时告知报警人。对于一些情况可疑、可能遭到违法犯罪侵害或处于危险状况的,无论失踪时间是否超过24小时,接警单位都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