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