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张江武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开庭。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江武利用职务、地位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2764余万元。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江武为谋求本人职务调动、晋升及其子就业,先后给他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14.3864万元。另有182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为担心问题暴露被查处,张江武长期烧香拜佛,求安慰、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