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现行行政区域在周朝为荆州南境,春秋战国时期纳入楚国版图。秦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湖南地区设置有黔中郡、长沙郡。 西汉实行州、郡、县三级制,与封国并行。湖南境内设有武陵郡、桂阳郡、零陵郡和长沙国。王莽新朝曾废长沙国改立长沙郡,桂阳郡改南平郡,武陵郡改建平郡,零陵郡改九嶷郡。东汉时恢复原郡名,但长沙不再立国而保留长沙郡。 三国时期,湖南地区为蜀汉和东吴角逐之所,零陵、武陵郡属蜀,长沙、桂阳郡属吴。后零陵、武陵郡归入东吴版图,并增置南郡、临贺郡、衡阳郡、湘东郡、天门郡、昭陵郡6郡。 西晋时,湖南分属荆州、广州。东晋偏安江左,湖南分属荆州、湘州和江州。南朝宋、齐和梁前期,湖南分属湘州、郢州和荆州。陈朝时湖南分属荆州、沅州、湘州。 隋朝裁并州、县,改州、郡、县三级制为郡县二级制。湖南省境设8郡:长沙郡、武陵郡、沅陵郡、澧阳郡、巴陵郡、衡山郡、桂阳郡、零陵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