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元年,怀庆府设立之初下辖六个县,而到了清朝,依旧沿袭明朝建置。据清乾隆《怀庆府志·沿革志》记载:雍正二年(1724年),怀庆府增设原武县;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怀庆府再增设阳武县,形成“怀府八县”。八县包括河内县、济源县、武陟县、修武县、孟县、温县、原武县、阳武县。原武县、阳武县在明代归开封府所辖,因黄河河患管理不便,因此清朝划归怀庆府。1950年,原武、阳武合并为原阳县,归如今的新乡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