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出专题策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普法动漫片,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为您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今天,推出系列第四集——《村里的杨梅不要采》: 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吴某私自爬上村委会所属的用来观赏的杨梅树采摘果实,不慎跌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起诉村委会赔偿60余万元。人民法院经再审后认为,吴某作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且能够预见爬树采摘杨梅的危险性。某村委会对吴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的上述“硬气”判决,博得了无数网民的点赞,反映了社会公众对“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错误观念的排斥和摒弃。正所谓:村里的杨梅不要采,自己犯错把单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