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昌平沙河大队的民警在定泗路执勤的过程中查处了几辆大货车,这几辆车属于同一家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也都一致。其中一位司机解释,私自加装照明装置是因为平时出入工地光线较差,是为了安全,但这会给其他人在驾车过程中带来影响。另外,这几辆大货车还没有按照规定张贴反光标识。最终,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民警给予每位司机罚款400元,不扣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