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应当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是债务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才是合法有效的凭证。因欺诈、胁迫而出具的欠条,自始至终都不具法律效力。实践中,债务人并不需要怎么做使它失效,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在受胁迫下写的欠条就可以了。那如何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