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跟随生活的一方再婚后,其另一方仍有扶养子女的义务,绝不能因为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扶养费。 如果生父和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次离婚,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抚养该子女的,那么,孩子仍由亲生父母扶养。好的,喜欢张律师的就点赞点关注,我们一起来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