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上午8时40分许,郑州交警三大队车站一中队民警梁鸿文和同事赵志恒在大学路与南四环交叉口纠章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渣土运输车驾驶员李某未携带驾驶证,李某下车后发现,竟然光着脚未穿鞋子驾驶车辆。民警让司机联系朋友送过来鞋子和驾驶证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驾驶机动车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驾驶员做出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