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保险:老师猝死,保险公司拒赔,法院还公道!黄老师系广东信宜市某学校的教职工,2016年10月11日下午的正常上班时间,黄老师正在办公室和其他老师说上课的事情,突然感到全身无力不说还头晕目眩,于是在旁边休息了一会儿。然而依旧没有好转,黄老师便向校长请假,得到答复后回家休息。当晚8时,病情加重,随即被家人送往该市人民医院,同晚11点,黄老师进入了重症监护室,次日凌晨3点,黄老师抢救无效逝世。 经过诊断,黄老师系重症肺炎引发猝死! 黄老师所在的学校,于2016年8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保险单载明: 1、每人死亡赔偿限额30万元; 2、保险期间内,学校老师由于下列原因遭受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其中有条款“教职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黄老师去世后,学校和家属向保险公司报案。然而,保险公司拒赔,由于网络信息源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