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四川绵阳。三台公安交警查获一起男子私自安装警灯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立即拆除警用灯具。据男子交代:自己从事安保工作,平时会驾驶车辆在城区开展巡逻工作,为了让自己平时在工作中更加“方便”,于是从网上购买了“警灯”,安装在了自己的车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当即依法将警灯装置拆除予以收缴,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